高雄關籲請旅客勿再攜帶電子煙、加熱菸入境
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2月15日修正公布,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並納管加熱菸之菸體及其載具。 業務承辦單位:高雄機場分關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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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籲請旅客勿再攜帶電子煙、加熱菸入境
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2月15日修正公布,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並納管加熱菸之菸體及其載具。 業務承辦單位:高雄機場分關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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