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推到:facebook

配合國道施工交維,行車注意保平安

  • 發布日期:112-04-07
  • 發布單位: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高速公路局為維持國道之行車安全及服務品質,必須經常性執行道路養護作業,而養護作業包含之施工項目相當多樣,如:路容清潔、植栽修剪、標線標記維護、路面銑鋪等作業。交維布設方式因施工時間及範圍而有所不同,高公局亦依不同性質的施工,規定相對應之交通維持作業方式,務請注意配合。
針對路容清潔、植栽修剪等維護作業,多數採移動性施工方式進行,依據高公局「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規定,工作車後方須配置標誌車以警示後方來車,同時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以加強防護工作區域人員及機具安全,並於工區上游300~500公尺外側路肩設置標誌車,以提醒用路人前方刻正進行移動性施工(如附圖1)。另針對標線標記維護、路面銑鋪等作業範圍固定,且所需時間較長之短、中期施工,將自上游布設施工預告、車道縮減、車道封閉等標誌,並於工區上游擺設交通錐及拒馬等交通維持設施(如附圖2)。
雖然國道施工時,已依相關規定設置各項警示設施提供施工資訊,惟因移動性施工車輛速度較為緩慢,與主線正常車流之速差較大,用路人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態及路上相關警示設施,避免反應不及而造成追撞事故。例如:112年3月28日上午10時8分於國道1號高架南向46.4公里處,1部小客車因未注意車前狀態,撞擊在內側車道進行霧燈檢修作業之緩撞車,除造成小客車駕駛受傷外,後方車流亦回堵5公里(如附圖3)。
高公局統計去(111)年國道施工及事故處理緩撞車遭撞之交通事故件數為114件,肇事車輛具駕駛輔助系統之件數為47件(約佔41%);而今(112)年截至2月底共發生12件施工及事故處理緩撞車遭撞之交通事故,其中肇事車輛具駕駛輔助系統之件數則為6件(佔50%);籲請用路人使用駕駛輔助系統時,仍應注意車前狀態及沿途交維警示設施,適時介入操控車輛。
高公局表示,國道施工資訊皆公告於高公局網站及1968App,另工區上游路段資訊可變標誌(CMS,如附圖4)亦將提供下游路段施工資訊,請用路人多加留意,並隨時注意移動性施工車輛,以確保行車安全。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查詢交通疏導措施內容請撥免付費24小時客服專線 1968)
交通管理組組長:楊淑娟      
交通管理組科長:楊進彥       電話:02-29096141#2361
相關檔案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