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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載大型車事故增加,公路總局回應說明

  • 發布日期:112-05-09
  • 發布單位: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有關媒體報載「大型車事故連4年死傷逾萬」,公路總局表示依據109年交通部道路安全督導委員會「道路交通安全觀測指標」之研究成果與分析,從發生事故的人(年齡族群)、車(交通工具)、路(地點)相關的占比做分析,因不同性質道路使用者之混流環境,路口轉向動線多,迫使機車、行人、自行車等脆弱用路人,時常暴露於較高的傷亡風險中,導致近6成的交通事故發生在「路口」,爰公路總局已分別從道路及路口改善、強化運輸業管理、加強駕駛人及車輛管理等方向,積極推動改善路口安全各項措施。

首先於道路及路口改善部分,公路總局自109 起推動相關路口及人行空間改善計畫,例如檢討路口行人綠燈秒數、行人號誌時相早開、行人專用時相與對角線行穿線、小綠人倒數行人燈等,並於111年起與營建署共同執行「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期望透過道路改善,使用路人有所依循及減少轉向及交織衝突、提升道路自明性及寬容性,降低易肇事路口事故再發生率,具體實施內容如下:
1.無號誌路口明確區分幹支道,繪(設)停標誌、標線或閃光號誌。
2.號誌化路口增設左轉專用時相與偏心左轉專用道,以避免機車左轉導致路口側撞。
3.持續檢討號誌化路口黃燈秒數是否足夠、增加全紅秒數減少橫向車輛衝突、檢視及調整行人號誌之設置及時制減少人車衝突。
4.檢討道路斷面避免路肩過寬,近路口上游30~60公尺取消慢車道改劃設分流指向線。

公路總局為加強路口之安全,已規劃於車站、醫院周邊等行人流量密集區,辦理省道人本示範路口,112年年底前完成5處(分別為新北市台3線、南投縣台3線、花蓮縣台9線、臺南市台1線、高雄市台28線等路口),工程改善項目包含加大行人專用號誌、行人庇護島、行人號誌秒數合理調整(步行0.8公尺/秒)、行人時相早開、行穿線退縮、行人照明、無障礙銜接(包括視障行穿線)及行人空間之連續性(無障礙物)等8項元素,以加強行人通過路口之安全,提高行人通行安全防護,減少車輛與行人之間的衝突。

在強化運輸業安全管理部分,公路總局歷來即要求業者應落實公司經營及營運安全之自主管理,包含營業大客車業者每年應對所屬駕駛人辦理2次教育訓練、公路客運車輛4,344輛及遊覽車13,661輛皆已裝置GPS並即時掌握車輛行駛動態,強化人車在外之安全維護等作為,各監理機關亦透過公路總局車輛動態資訊管理系統,督導業者對於車輛營運異常警示情形進行改善,並辦理公司查核、與勞政單位聯合稽查等作業,以督促業者確實遵守相關法規。

公路總局對於安全之議題相當重視,除定期辦理公路汽車客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其評鑑項目皆已納入業者肇事及違規紀錄,評鑑結果皆對外公布,提供民眾選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監督管理之依據,對有關路口禮讓行人議題,已規劃納入112年度公路客運評鑑並加重配分,同時會將評鑑結果作為補貼款核發計算因子之一。

另為加強運輸業者督促駕駛人對路口行人路權及安全重視,截至4月底止,該局各監理所站辦理路口稽查共已稽查224班次,於計程車熱點宣導達76次,到公司、場站或計程車車隊辦理查核共已查核784家次,並規劃對所有轄管汽車運輸業者共9,382家進行宣導,目前已向4,788家完成宣導配合落實路口停讓行人作為。

至於駕駛人及車輛管理部分,運輸業者所屬駕駛人藉由每3年回訓制度向駕駛人複習學科理論,以更新交通法規知識並補強駕駛操作技術;公路總局每月會同警察機關實施不定點聯合稽查勤務(含營業大客車170班、砂石車及危險物品車120班、大貨車及聯結車80班等),並協調沿線警察單位增加大型車輛路檢聯稽頻率,以加強稽查;另目前大型車輛總數為20萬餘輛,已依規定全數完成裝設視野輔助系統,以強化大型車輛安全。

為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公路總局將持續推動各項路口安全改善計畫,落實對於駕駛人、車輛及運輸業者之管理,並持續與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合作,利用道安統計資訊進一步分析事故因素,作為後續精進人、車、路、業等4面向防制措施之依據。

 資料來源: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