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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間變身室內空間!建案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

  • 發布日期:112-05-17
  • 發布單位: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公平會在112年5月17日第1649次委員會議決議,國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鑫群廣告企劃有限公司銷售臺中市南屯區「國雄集團仰德大道」建案,於紙本「A8 A9 A17 A18 A26 A27平面參考配置圖」、「A6平面參考配置圖」,將原用途為樓梯間的屋突1層及2層規劃為書房、會議室、琴房、畫室等作為室內空間使用,對於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國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120萬元罰鍰及鑫群廣告企劃有限公司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根據公平會調查,國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鑫群廣告企劃有限公司銷售該建案時,將平面參考配置圖的屋突1層及2層規劃為書房、會議室、琴房、畫室等室內空間,給消費者印象是購買該建案後,可以依廣告所呈現之規劃設計,將屋突1層及2層作為室內空間合法使用,增加用途,以吸引消費者購買。但據臺中市政府表示,該建案的屋突1層及2層申請用途為樓梯間,與該平面配置參考圖規劃的室內空間用途不符,且未向該府申請變更設計紀錄。換言之,這些空間只是一場美夢,消費者根本無法合法享有廣告所示的書房、會議室、琴房、畫室等室內空間使用,因此該等平面配置參考圖與事實不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表示,民眾購買預售屋時,業者常以各層平面配置圖來呈現室內空間規劃,以吸引民眾購買。但多數人不知道的是,建案的屋突層應依核定的使用用途來規劃才能合法使用,因此民眾購屋前應仔細比對建案的建照、使照是否與廣告內容相符,以保障購買到合法使用空間。此外,公平會為有效規範及防杜違法行為,將持續查處業者違法行為,以維護不動產交易市場的競爭秩序,並保障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