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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資費管制朝向批發服務邁進,活絡市場機能

  • 發布日期:113-02-12
  • 發布單位: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日期:113-02-12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預計於今(113)年3月公告新一期「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及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主要資費項目、價格調整係數(X值)與實施年度期間」,以健全電信市場競爭,並合理反映電信資費水準。

NCC指出,由於本期價格調整係數(X值)適用期間至113年3月31日止,有關新一期之規劃(適用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7年3月31日止),112年12月20日第1097次委員會議已審議通過辦理草案預告作業,並同時於今年1月19日召開公開說明會,徵詢各界意見。NCC將蒐集相關意見後進行研析,儘速提請委員會議討論辦理後續公告作業,以順利接軌。

NCC說明,本次調整經參考國際監理趨勢並考量我國電信市場競爭情形、消費者權益維護與我國數位競爭力提升等,持續以管制固網批發電路價格為核心,同時輔以固網語音與寬頻零售資費管制,希望能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同時兼顧消費者權益,讓全民能以合理資費享受優質的電信服務。

NCC補充,依照目前預告的草案,「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的市場顯著地位者對於五項批發電路服務應調降「5.09%減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的寬頻上網電路月租費,市場顯著地位者應調降「3.32%減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其他主要資費項目,例如:「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的語音服務月租費與通信費等,則是維持凍漲。

連絡人:簡任視察 林淑齡

電    話:(02)3343-8105

行動電話:0937-85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