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媒體報導「好糗!退輔會喊話榮民勿觸《國安法》卻連法律施行日都搞錯」輔導會澄清說明

  • 發布日期:112-08-09
  • 資料來源:退除給付處

有關媒體報導「好糗!退輔會喊話榮民勿觸《國安法》卻連法律施行日都搞錯」澄清說明


一、 按中央法規標準法第4條:「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本會112年7月21日於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刊載宣導「退伍袍澤請注意國家安全法第五條之二規範,違犯者除追繳溢發金額亦將喪失榮民之相關權益」訊息中,將總統108年7月3日公布,行政院同年發布7月5日施行之國安法第五條之二,誤植為立法院三讀通過日期 (108年6月19日),經媒體112年7月27日向本會反映,本會隨即於官網修正完竣。


二、 有關本案內容旨在提醒榮民袍澤勿觸犯國安法,以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內文對國安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誤植,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深表歉意。

分享
  • facebook
  • google
  • line
  • 列印
  • 點閱次數:8026
  • 最近更新日期:113-04-15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