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榮民服務處111年度第一季遺孤認養第一季收支情形公告
註:1.機關(構)收到捐助者之款項,並未即時支出者,仍應列入當季公告。 2.凡按季已公告之資料,請保留在機關(構)網站之公開公告資訊區內(請勿刪除)。 3.行數及長度視需要自行調整。
|
高雄市榮民服務處111年度第一季遺孤認養第一季收支情形公告
註:1.機關(構)收到捐助者之款項,並未即時支出者,仍應列入當季公告。 2.凡按季已公告之資料,請保留在機關(構)網站之公開公告資訊區內(請勿刪除)。 3.行數及長度視需要自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