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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10月1日起「榮民及義士至國防部所屬醫療機構就醫全額補助健保部分負擔」

  • 發布日期:115-10-01
  • 發布單位:新北市榮民服務處
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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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擴大榮民就醫照護,「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一條及第四條修正案,於115年10月1日實施:

領有榮民證或義士證者,到國軍醫院就醫時,健保部分負擔由輔導會全額補助!

輔導會考量榮民服役期間多於國軍醫院就醫,與國軍醫院建立長期且穩定的醫病照護關係,此次修法為延續既有醫療照護,希望讓每位榮民與義士,獲得更完善的就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