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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篇】我的母親是遺眷家戶代表,最近去看醫生,才發現我們的優待身份被取消了!打電話去健保署,他們說是退輔會把我們退保的,我想知道是什麼原因?

  • 發布日期:110-07-21
  • 發布單位:就醫保健處

原因有很多種,摘述如下:

  1. 確認遺眷家戶代表證是否已失效
  2. 如遺眷家戶代表證失效,有欠繳健保費情形者:
    請先至榮民服務處重新申請「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再持證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局各區業務組加保,證件失效期間所產生的健保費,則需自繳。
  3. 出國二年以上未入境者:請先加入戶籍,並重新辦理健保(加保程序同上)。
  4. 「有勞保、有職業或擔任公司負責人」。
  5. 再婚:不符合遺眷家戶代表資格。

【有關遺眷家戶代表資格、發證問題,可洽各榮服處詢問(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21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