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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籍法修正宣導-有殊勳於我國或因具有高級專業而取得我國國籍之外國人士訪談報導

  • 發布日期:110-10-06
  • 發布單位:高雄市榮民服務處

為感謝殊勳歸化者對我國社會所作之重大貢獻,且達成留才、攬才政策目標,考量多數優秀外籍人士不願放棄原屬國籍,爰於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國籍法第9條規定,放寬有殊勳於我國及為我國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無須喪失原有國籍。
詳情請點閱網址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2122?sn=2127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