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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服務]114 學年度第2 學期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申請資訊

[就學服務]114 學年度第2 學期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申請資訊
  • 發布日期:115-02-12
  • 發布單位: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補助對象:就讀大專校院及研究所退除役官兵(榮民及輔導期限內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二、受理時間:115 年2 月1 日至3 月15 日

三、申請方式:將申請表及應備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寄達11020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 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就業處收」

四、相關申請表件下載網址: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

五、注意事項: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3 條規定,除就醫外,合於就業、就養、就學之規定者,在同㇐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項為限。學雜費補助及生活津貼,安置期間配合教育部規定,第㇐學期是8 月1 日至隔年1 月31 日,第二學期是2 月1 日至7 月31 日,在此期間內若再有其他就學、就業、職訓等補助或津貼需求時,依前述規定,僅得擇㇐請領。
(二)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辦法第10 條規定,同㇐時期已申請政府預算提供同性質教育優待或補助者,為重複請領,不予補助。

詳細資訊: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