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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選擇老人安養機構之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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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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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依據學者專家的建議,消費者選擇老人安養機構之要領如下:
一、蒐集機構資料:經由有類似經驗的親友、專業人員、相關老人福利服務團體、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上網查詢,蒐集老人安養機構的電話、地址、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
二、初步篩選:與老人共同討論理想的機構,讓他參與決策過程;再以電話訪談機構,做進一步的資訊蒐集及篩選。
三、實地訪視:
(一)是否合法立案(立案證書上登記資料是否屬實)。
(二)餐飲服務(個別化需求、用餐氣氛、提供進食輔具等)。
(三)生活環境(採光明亮、房間乾淨、有足夠的空間及隱私權、佈置成家的感覺、沒有不好的氣味等)。
(四)安全設備(自動撒水系統及滅火器、是否採用防火構造及耐火建材、裝設緊急呼叫鈴、浴廁設有安全設備等)。
四、審視契約:與選定機構簽約前,記得向機構索取契約並詳細閱讀,瞭解是否與衛生福利部公告的「安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相當出入,滿意後再簽約。
(相關資訊請參閱http://www.cpc.ey.gov.tw/News_Content.aspx?n=D33D44CE7403CBD5&sms=DAC099A7691B2050&s=92D38D6FCDF1043F)
本文節錄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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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日期:1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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