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持續精進打詐作為,要求電信事業落實KYC
日期:112-06-20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有關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破國內首例二類電信業者與詐騙集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一案,NCC立即採取下列措施,全力落實堵詐防詐作為: (一)要求電信事業即刻全數收回海峽電信公司尚未使用或開通之電信門號,並不再核發新門號予海峽電信公司。 (二)對於海峽電信公司目前尚在使用中之門號,再次啟動行政檢查,查核其公司用戶資料是否均有落實客戶風險管理機制(Know Your Customer, 簡稱KYC)要求。 (三)若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認定並通知門號涉及詐騙行為時,電信業者應依規定立即停、斷話。 NCC說明,該會於112年6月1日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函表示,海峽電信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作業,該會立即於同年月9日及16日兩度前往該公司進行行政檢查,要求海峽電信公司提供相關資料;同時該會再函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於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下,提供相關事證,以利後續行政調查及裁處。 NCC強調,已要求海峽電信儘速整理相關資料,以利後續調查。如海峽電信確有違法事證,該會將依據電信法第64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廢止其許可。 NCC與檢察機關是打擊詐欺的夥伴關係,該會後續將依據「電信業者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啟動查察機制,提醒電信業者務必遵守並落實KYC機制,以共同維護國人使用電信服務權益並降低詐欺風險。 連 絡 人:王簡任技正智遠 電 話:02-3343-8903 行動電話:0933-01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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