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適合自住」,實際是銷售辦公室,不實遭罰
日期:115/05/27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在115年5月27日第1804次委員會議通過,上豪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豪公司)銷售基隆市「萊茵雲頂景觀套房」建案因非可供住宅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1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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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適合自住」,實際是銷售辦公室,不實遭罰
日期:115/05/27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在115年5月27日第1804次委員會議通過,上豪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豪公司)銷售基隆市「萊茵雲頂景觀套房」建案因非可供住宅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1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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