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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相關服務

  • 發布日期:111-04-06
  • 發布單位: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1.本家緊急送醫服務情形: 本家緊急送醫之責任醫院為「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1.1救護車護送作為:本家救護車駕駛值勤時間,併同委外護理人員陪同送醫。

1.2本家救護車駕駛出勤中或未值勤時間,聯絡合約救護車送醫(由合約救護車公司派駕駛、救護人員及車輛至本家接送住民至醫院急診。

2.緊急醫療支援後送協定: 本家與桃園市八德區衛生所、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及國軍桃園總醫院簽署緊急醫療支援後送協定書,於本家有醫療照護需求支援時可不定時提供資源協助及醫療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