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第1學期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及獎學金申請公告及申請表(大學以上及高中職以下)
113學年第1學期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及獎學金申請公告及申請表(大學以上及高中職以下) 一、大學以上就學補助:申請期間為113年9月2日至10月15日止,公立大學就學補助為新臺幣1萬元,配合政府「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並考量申請人意願,基金會自本學期恢復受理私立大學學生申請(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萬元),惟申請人需檢附已繳回教育部減免之證明文件方可受理。 二、大學以上獎學金(公私立皆可申請):申請期間為113年9月2日至9月30日止,博士生25名、碩士生為150名,獎學金新臺幣1萬5千元;大學生為400名,獎學金新臺幣1萬2千元。 申請人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者」標準有疑義時,請檢附稅務機關開具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辦理申復,其餘稅額試算等文件概不受理。欲知詳情可撥本處服務專線04-7253108#320(很高興為您服務) 。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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