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113年度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申請作業公告
【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113年度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申請作業公告】 (一)期限及方式:通訊方式辦理,即日起至113年11月1日(郵戳為憑)由申請人向就讀學校提出,並由學校函送申請表件至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申辦(申請表可向各校承辦單位索印或自行上本會網站下載)。 (二)對象:研究生、大學生及專科生、身心障礙學生及低收入戶學生等4大類,有名額限制。 (三)資格:軍榮眷子女學期成績80分,操行成績80分以上,每校推薦研究生、大學生、專科生各1名。 (四)申請文件: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軍榮眷子女檢附學生家長「軍人身份證」、「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明」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現任職公務機關(構)之榮民除檢附「榮民證」影本外,另請檢附單位開立未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證明;身心障礙學生檢附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低收入戶學生:檢附低收入戶卡(名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五)其他事項:文件不齊或未經學校核章者不予受理申請、一經獲獎後不得放棄,放棄者將刪減下年度學校推薦名額。 欲知詳情可撥(02)23770726或23778713轉分機610洪秘書洽詢(很高興為您服務)或聯結基金會官網-獎學金申請。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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