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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進修補助申請表單

  • 發布日期:111-10-21
  • 發布單位:彰化縣榮民服務處

大專校院進修補助

依據 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作業規定
補助對象 校級(含)以下之榮民、二類官兵(輔導期限內)。
補助範圍 教育部立案國內大專校院開設之:各項推廣教育班、研究所推廣教育學分班、大專校院選學分、空中大學、空中專科等函授班。
補助次數 每年限申請3次,每人補助上限為12次(自104年度起算)。
補助金額 補助總金額以12萬元為限,未達上限者核實補助。
申請方式 申請者於取得結訓證明之三個月內,攜正式繳費收據、結訓(學分)證明、存摺封面影本至本處提出申請。
申請限制
  1. 申請人為輔導會(含所屬機構)職員工。
  2. 同一時期已受輔導會就業(包含職業訓練)、就養或就學輔導安置。
  3. 第二類退除役官兵逾輔導期限者。
  4. 申請補助之班別,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之進修費用補助或減免。
  5. 同一班別重覆申請。
  6. 申請進修班別不屬補助範圍。
  7. 申請時間逾取得相關證明後三個月。
  8. 逾每年三次、總計十二次之申請補助次數或逾總金額12萬元。
  9. 進修班別屬自我養生休閒娛樂或終生學習性質。
申請文件
  1. 進修補助申請表
  2. 大專校院進修補助黏貼單
  3. 未重複使用本會相關資源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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