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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參加退除役特考分發任公職,或曾接受輔導會輔導就業,安置於政府機關,是否可申請就學補助及獎勵?

  • 發布日期:113-02-16
  • 發布單位:就學就業處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本條例輔導之退除役官兵,除就醫外,合於就業、就養、就學之規定者,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另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第9條第1款規定:經輔導會輔導就業或就養安置人員,不得申請就學補助。
所以您如果是經由退除役特考分發任公職,或曾接受輔導會輔導就業安置,均不得申請就學補助。但若您在校前一學期學期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大學/專科)、平均成績九十分以上(研究所),且所修該學位學科全部及格,可依同辦法第5條第2款規定申請成績優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