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102年6月18日三讀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輔導會組織法奉總統102年7月3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127231號令公布, 奉令高雄市地區兩榮服處進行整併(高雄市榮民服務處、高雄市鳳山榮民服務處)進行整併,以原高雄市榮服處現址為主辦公室,採一處兩地辦公,組織改造後整併榮服處機構全銜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Kaohsiung City Veterans Service Office, VSO);分處名銜中英文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鳳山辦公室」(Fengshan Branch, Kaohsiung Veterans Service Office),並於11月1日正式揭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