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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作業要點」第六點

  • 發布日期:113-06-28
  • 發布單位:高雄市榮民服務處
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作業要點」第六點

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作業要點」第六點

六、申請子女就學補助之核發金額,依子女就學層級區分如下:

(一)五專前三年、高中(職):新臺幣六千二百四十元。

(二)國中、國小:新臺幣五百元。

已領有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就學補助或其他助學措施等,申請人均僅能擇一申領,不得同時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