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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度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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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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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屏東縣榮民服務處
 公告
一、公告民國115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70歲(民國44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國49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國54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國56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國64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國69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國78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自115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三、請詳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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