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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持團聚事由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境之大陸地區配偶應於何時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 發布日期:112-06-02
  • 發布單位:服務照顧處

答覆:
  一般大陸配偶是在境外取得「團聚」事由的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所以是以入境日起算6個月;如已換發事由為依親居留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仍應自團聚入境日起算6個月。https://www.nhi.gov.tw/ch/sp-qanda-list-1.html(健保署常見問答編號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