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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受理申請開始自2月1日至3月15日截止

  • 發布日期:115-01-16
  • 發布單位:屏東縣榮民服務處

114學年度第2學期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申請資訊

一、補助對象:就讀大專校院及研究所退除役官兵(榮民及輔導期限內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二、受理時間:115年2月1日至3月15日
三、申請方式:將申請表及應備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寄達11020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就業處收」
四、相關申請表件下載網址: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
五、注意事項: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除就醫外,合於就業、就養、就學之規定者,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學雜費補助及生活津貼,安置期間配合教育部規定,第一學期是81日至隔年131日,第二學期是21日至731日,在此期間內若再有其他就學、就業、職訓等補助或津貼需求時,依前述規定,僅得擇一請領。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辦法第10條規定,同一時期已申請政府預算提供同性質教育優待或補助者,為重複請領,不予補助
詳細資訊: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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