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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的主人~用愛告別~

  • 發布日期:112-03-16
  • 發布單位:高雄榮譽國民之家
用愛告別1

用愛告別1

  「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也是我國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近年來高雄榮家積極推動「病人自主權利法」宣導,透過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讓住民與家屬為「生命如何善終」提前做好準備、讓人生終途更顯從容無憾。

  郭豫臨主任表示住民能得到善終,家屬得到善生,彼此的關係得到善別,用愛做最好的告別,是工作人員的責任,也是送給住民與家屬最好的禮物,期達到「生死兩相安」沒有缺憾的真諦。

  本月榮家特別邀請高雄榮總家醫科林佩萱醫師至本家為長輩們宣導「病人自主權利法」精神,此一全亞洲首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立法宗旨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也在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進而擴及家庭、社會性的權益。林醫師鼓勵住民長輩用正向樂觀的心態面對生命,做自己生命的主人。

  郭豫臨主任說,面對生死議題,多數人會覺得等遇到之後再說,或是讓子女決定,但多數生命考驗總來得讓人措手不及,如果人生中重要的決定,能減少自己與家人的負擔,並保有生命的價值與意義,著實是值得令人讚嘆又美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