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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免費配製眼鏡服務據點名冊

  • 發布日期:113-02-02
  • 發布單位: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榮民免費配製眼鏡服務據點名冊

一、依輔導會作業要點規定,凡視力衰退至100度以上榮民,檢附榮民身分證明文件及合格醫療院所、驗光所開立之驗光單(驗光單上需要有申請人姓名),每二年可向各縣市榮服處及榮家申辦免費配製眼鏡乙次。

二、營業服務據點地址、電話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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