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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號負責人健保投保須知】

  • 發布日期:113-03-08
  • 發布單位: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公司、行號負責人健保投保須知

公司、行號負責人健保投保須知

◆應由公司或行號成立投保單位,以第1類第4目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
◆主要工作如為其他單位受僱者,得於其他單位以第1類受僱者身分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