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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會修正發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第五點(如附件)

  • 發布日期:113-08-09
  • 發布單位:宜蘭縣榮民服務處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第五點修正草案對照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第五點修正草案對照表

第五點第三款,將『補助後自行休學者,應繳回補助餘款。但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中斷學業者,得不予追繳。所稱不可抗拒因素,指因病住院、學校停課、家逢變故有村里長證明事項。』修正為「所稱不可抗拒因素,指因病住院、學校停課或家逢變故,並有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