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就養榮民喪葬補助費
◎如何申請就養榮民喪葬補助費影片介紹(另開視窗) ◎遺眷申請就養喪補費所需資料 一、對象:公費安養榮民(含大陸探親死亡安養榮民)。 二、申請人:實際辦理殯葬事務之遺囑執行人、家屬、五親等內血親或姻親。 三、承辦單位:輔導組陳輔導員,電話:(04)-8747647分機118。 四、檢附申請資料 (一)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二)載有亡故榮民死亡記事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三)死亡證明書。 (四)未領取政府機關核發喪葬補助費切結書。(此文件可向本家輔導組索取或至「服務介紹」-「下載專區」下載)。 五、申請期限:請於死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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