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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人士偽冒香港辦事處名義製作假公文,陸委會請各界提高警覺 勿受騙上當,相關資料已移請檢調偵辦

  • 發布日期:114-05-15
  • 發布單位: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日期:114/05/15 資料來源:大陸委員會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29號

大陸委員會今(15)日表示,本會及所屬香港辦事處近期陸續接獲多起政府機關及民眾通報,指出收到不肖人士冒用本會香港辦事處名義,以偽造職銜簽字章及單位條戳製發虛假公文書,企圖混淆視聽、誤導社會大眾。本會嚴正聲明,此等假冒行為不僅嚴重損害本會及香港辦事處之聲譽,亦對正常公務運作造成實質影響,情節重大,本會已將事證移請檢調單位查辦。

陸委會強調,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158條「冒充公務員行使職權罪」及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之規定,偽造或變造公文書之行為,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本案之不法行為,為防範類此情事再次發生,本會已蒐集相關事證,並依法移請檢調單位查處,絕不寬貸。

本會香港辦事處已於官網「最新消息」公告「慎防偽冒本處名義製作之假公文」訊息,並設置聯繫窗口供各界查詢與核實文件真偽。籲請各機關與民眾提高警覺,若接獲疑似不實公文,請即與本會或香港辦事處聯繫。若有任何疑義,歡迎透過下列方式洽詢:大陸委員會查詢專線:(02)2397-5589分機6015;香港辦事處查詢專線:(852)2160-2019。

新聞聯絡人:吳先生

電話:23975589分機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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