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事業變更傳銷制度未事先報備,遭公平會重罰!
日期:114/11/05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在本(5)日第1776次委員會議通過,日倍增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附件下載
|
傳銷事業變更傳銷制度未事先報備,遭公平會重罰!
日期:114/11/05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在本(5)日第1776次委員會議通過,日倍增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