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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承攬派駐勞工申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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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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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馬蘭榮譽國民之家
一、受理申訴方式及流程:
(一)派駐勞工若有權益受損情形,得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向本家勞務承攬契約之履約管理單位或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並提供具體事證;如以書面提出時,應載明具體申訴事項、姓名、服務單位名稱、聯絡方式含電話、住址、電子郵件等。
(二)向本家提出申訴者,履約管理單位於受理後2週內,應會請相關單位共同派員訪查申訴內容,進行查證及檢討。如承攬人有明顯違反勞務承攬契約,履約管理單位將儘速依契約條款辦理;必要時轉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並於受理後60天內回覆當事人。
二、勞務承攬申訴窗口
(一)履約管理單位:
秘書室 089-222417轉1103
護理(保健組) 089-222417轉3001
輔導組089-222417轉2001
(二)秘書室主任 089-222417轉1101
(三)兼辦政風 089-222417轉2001
(四)臺東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
(五)勞動部 0800-08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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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日期:1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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