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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主流化

  • 發布日期:114-07-21
  • 發布單位:中彰榮譽國民之家

1995年聯合國第4屆世界婦女會議通過「北京行動宣言」,正
式以「性別主流化」作為各國達成性別平等之全球性策略。
「性別主流化」是一種策略,也是一種價值,希望所有政府的
計畫與法律要具有性別觀點,並在作成決策之前,對男性和女
性的可能影響進行分析,以促使政府資源配置確保不同性別平
等獲取享有參與社會、公共事務及資源取得之機會,最終達到
實質性別平等。

我國於94年開始積極推動性別主流化工作,以性別統計、
性別預算、性別影響評估、性別分析、性別意識培力、性別平
等專案小組運作為主要推動工具,而為協助各部會分階段逐步
落實性別主流化政策,前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於94年召
開第23次委員會議及98年召開第32次委員會議分別通過「行
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94至98年)及「行
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99至102年),要求
各部會依其業務性質,自行擬訂4年之推動性別主流化計畫,
並於每年年底提報成果報告至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通過,再
提報至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復因「性別主流化」工作之推動及工具之研發涉及跨部會
及跨領域專業,為加強溝通協調,前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
會於96年召開第27次委員會議決議成立「性別主流化支援小
組」,並由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擔任各
項工具之主責機關。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於101年成立後,負責
性別主流化政策研議及業務督導,為集思廣益精進各項工具,
爰推動成立「推動性別主流化專案會議」,由政務委員邀集本
院性別平等會民間委員、學者專家及各相關機關參與,期透過
各界協力合作,提升性別主流化實施成效,為我國性別平等之
推展奠定良好基礎。

同時,為協助各縣市政府評估瞭解其推動性別主流化概況,
並能有參考作法持續完善其性別主流化工作,行政院性別平等
處特撰寫《各縣市政府推動性別主流化參考手冊》 ,提供各縣
市政府推動相關工作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