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榮家榮民申請入住收費標準
彰化榮家榮民申請自費安養(養護)收費標準表
附註: 1.榮民申請進住自費安養(夫妻)或養護,契約書明訂須於每月5日前繳交當月費用,可選擇月繳或一 次繳交6 個月(半年)之服務費及膳食費。 2.不足月之收費計算方式,以當月實際入住天數,依契約書內容所載按日收費。 3.報到時需繳交服務費2個月之保證金,暫存本家國庫專戶,退住時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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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榮家榮民申請入住收費標準
彰化榮家榮民申請自費安養(養護)收費標準表
附註: 1.榮民申請進住自費安養(夫妻)或養護,契約書明訂須於每月5日前繳交當月費用,可選擇月繳或一 次繳交6 個月(半年)之服務費及膳食費。 2.不足月之收費計算方式,以當月實際入住天數,依契約書內容所載按日收費。 3.報到時需繳交服務費2個月之保證金,暫存本家國庫專戶,退住時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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