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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1月01日屏東榮家111年第2次住民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發布日期:111-11-01
  • 發布單位:屏東榮譽國民之家
電動代步車係屬醫療輔助器材應遵守行人交通規則。

電動代步車係屬醫療輔助器材應遵守行人交通規則。

屏東榮家於11月01日「住民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自11月1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需掛牌才能上路,且年滿14歲才能騎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違規可罰1,200到3,600元。

 「路老師」是交通部自民國100年起開辦高齡者交通安全教育的一環,向高齡者宣講如何判別交通事故風險,以及正確的用路知識,如何安全使用電動代步車已列宣講重點。提醒民眾購買時要選購有後照鏡、照明設備、反光板、方向燈、後方警示燈等配備的行動輔具,上路時要遵守行人交通規則,務必行駛人行道或靠邊行走,過馬路時亦要走行人穿越道以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