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申請進住流程及收費標準
一、公費榮民申請內住榮家:(一)榮民每月領取就養給與 15,471元者申請進住榮家,稱為 「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即公費榮民。 (二)公費榮民申請內住榮家前,須檢附入住申請表、近三個月內體檢表正本、近半年病歷摘要正本、榮民證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國民身分證影本、健保卡影本,如申請失智床位請另檢附失智診斷證明書正本,寄送本家入住承辦人王輔導員(電話:05-5324100分機6502)。經本家醫護人員評估無氣切、未患法定傳染病等無法收住情形,奉首長核准後通知申請人或家屬及榮民服務處,請務必於收到通知日起 30 日內辦理報到進住。 (三)公費榮民進住後,每月需繳交伙食費 4,600元整。 二、自費養護或失智榮民申請內住榮家:(一)榮民領有退休俸者申請內住榮家,需繳交服務費, 稱為「部分供給制安置就養」,即自費榮民。 (二)榮民申請自費入住前,須檢附入住申請表、近三個月內體檢表正本、近半年病歷摘要正本、榮民證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國民身分證影本、健保卡影本,如申請失智床位請另檢附失智診斷證明書正本,寄送本家入住承辦人王輔導員(電話:05-5324100分機6502)。經本家醫護人員評估無氣切、未患法定傳染病等無法收住情形,奉首長核准後通知申請人或家屬及榮民服務處,請務必於收到通知日起 30 日內辦理報到進住。 (三)自費榮民進住後,每人每月需繳交服務費 6,800 元、伙食費4,600元,合計 11,400元整;費用為季繳,另需繳交保證金(2個月服務費)計 13,600元整,以繳交金融機構定存單或現金之方式,交由雲林榮家存入公庫保管。 三、自費安養榮民申請內住榮家:(一)榮民領有退休俸者申請內住榮家,需繳交服務費, 稱為「部分供給制安置就養」,且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量八十一分以上,身心狀況正常,能自行料理生活起居,不須他人照顧者,即自費安養榮民。 (二)榮民申請自費安養前,須檢附入住申請表、近三個月內體檢表正本、近半年病歷摘要正本、榮民證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國民身分證影本、健保卡影本,寄送本家入住承辦人王輔導員(電話:05-5324100分機6502)。經本家醫護人員評估無氣切、未患法定傳染病等無法收住情形,奉首長核准後通知申請人或家屬及榮民服務處,請務必於收到通知日起 30 日內辦理報到進住。 (三)自費安養榮民進住後,每人每月需繳交服務費 6,000 元、伙食費 4,600元,合計10,600元整;費用為季繳,另必需繳交保證金(2個月服務費)計 12,000元整,以繳交金融機構定存單或現金之方式,交由雲林榮家存入公庫保管。 四、「入住申請資料表」、「新進住民體格檢查報告表」及「雲林榮譽國民之家自費養護/自費安養定型化契約」於本家網站均有公告,欲申請進住榮家之榮民眷可自行上網下載運用。
參觀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9:00 至11:00 ;下午2:00 至4:00,需提前來電預約,待承辦人與您約定好時間再前來,未預約者請勿自行前來。親愛的榮民長輩您好,如需參觀本家環境,請提早預約,聯絡電話:05-5324100#6502 王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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