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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申請進住流程及收費標準

  • 發布日期:105-08-05
  • 發布單位:雲林榮譽國民之家

 

一、公費就養榮民申請內住榮家:

(一)榮民每月領取就養給與 14,874 元者申請進住榮家,稱為 「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即公費安養榮民或公費養護榮民。

(二)就養榮民申請內住榮家前,須檢附入住申請表、國民身分證影本、最近三個月內之體檢資料、寄送本家入住承辦人(FAX:05-5341635 TEL:05-5324100分機1304)經保健組醫師評估未患有法定傳染疾病,奉首長核准後通知申請人或家屬 及榮民服務處,請務必於收到通知日起 30 日內辦理報到進住。

(三)公費就養榮民進住後,每月需繳交伙食費 4,366 元整。

二、自費養護榮民申請內住榮家:

(一)榮民領有退休俸者申請內住榮家,需繳交服務費, 稱為「部分供制安置就養」,即自費養護榮民。

(二)榮民申請自費養護前,須檢附入住申請表、國民身分證影本、最近三個月內之體檢資料、寄送本家入住承辦人(FAX:05-5341635 TEL:05-5324100分機1304),經保健組醫師評估未患有法定傳染疾病,奉首長核准後通知申請人,請務必於 收到通知日起 30 日內辦理報到進住。

(三)自費養護榮民進住後,每人每月需繳交服務費 6,800 元、伙食費4,366元,合計 11,166元整;可選擇季繳或半年繳,另需繳交保證金(2個月服務費)計 13,600元整,以繳交金融機構定存單或現金之方式,交由雲林榮家存入公庫保管。

三、自費安養榮民申請內住榮家:

(一)榮民領有退休俸者申請內住榮家,需繳交服務費, 稱為「部分供制安置就養」,且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量八十一分以上,身心狀況正常,能自行料理生活起居,不須他人照顧者。即自費安養榮民。

(二)榮民申請自費安養前,須檢附入住申請表、國民身分證影本、最近三個月內之體檢資料、寄送本家入住承辦人(FAX:05-5341635 TEL:05-5324100分機1304),經保健組醫師評估未患有法定傳染疾病,奉首長核准後通知申請人,請務必於 收到通知日起 30 日內辦理報到進住。

(三)自費安養榮民進住後,每人每月需繳交服務費 6,000 元、伙食費 4,366元,合計10,366元整;可選擇季繳或半年繳,另必需繳交保證金(2個月服務費)計 12,000元整,以繳交金融機構定存單或現金之方式,交由雲林榮家存入公庫保管。

四、「新進住民體格檢查報告表」、「入住申請資料表」及「雲林榮譽國民之家自費養護/自費安養定型化契約」於本家網站均有公告,欲申請進住榮家之榮民眷可自行上網下載運用。

 

參觀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9:00 至11:00 ;下午2:00 至4:00,需事先來電預約,疫情期間不開放參觀。

親愛的榮民長輩您好,如需參觀本家環境,請提早預約,聯絡電話:05-5324100#1304 李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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