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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貼日: 113-02-08
李副主委代表基金會受贈故李恩志伯伯捐款
李副主委代表基金會受贈故李恩志伯伯捐款

 

       故榮民李恩志,天津市人,19年12月07日生,亡故於104年
  12月23日。李伯伯37年從軍,隨中央政府來台,45年退伍
  後,由政府輔導轉任教師,定居於南投縣水里鄉鉅工村。
      李伯伯生前生活規律嚴謹,儉約奉己,從事教職育人無數,
  嗜好收藏郵票、字畫、各國錢幣及紀念幣等文物藝術品,
  終身未婚,在台無親人,由榮服處長期關懷照顧。渠自服
  務人員口中瞭解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
  扶助清寒袍澤及榮民子弟諸多事蹟,深受感動,故於生前
  預立遺囑,除保留大陸繼承人特留分外,所遺財產悉數遺
  贈基金會。
      經核算,李伯伯身後遺贈基金會的遺產計有:
  (1)遺款:新臺幣(以下同)291萬3848元整。
  (2)不動產:位於南投縣水里鄉鉅工村土地、房屋各1筆。
  (3)動產:集郵冊、紀念幣冊等收藏品。
      李伯伯遺贈金額達新台幣1佰萬元整以上,符合榮光專業獎
  章頒給辦法第二條第七款規定:「其他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業務有重要貢獻,足資表揚」及「退除役官兵財產捐遺贈
  計畫」規定,榮獲輔導會核頒榮光專業獎章以表彰渠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