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含榮眷及遺眷)自費失能養護
申請入住手續一、申請條件及地點:(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六十五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退除役官兵眷屬、遺眷及一般民眾。(二)失能養護型: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三)地點:先電話聯絡承辦人或親至花蓮榮家輔導組。( 承辦人:許福榮 先生/ 電話:03-8223111*505/ 傳真:03-8223152/ 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 號 )二、入住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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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眾(含榮眷及遺眷)自費失能養護
申請入住手續一、申請條件及地點:(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六十五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退除役官兵眷屬、遺眷及一般民眾。(二)失能養護型: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三)地點:先電話聯絡承辦人或親至花蓮榮家輔導組。( 承辦人:許福榮 先生/ 電話:03-8223111*505/ 傳真:03-8223152/ 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 號 )二、入住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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