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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權利法宣導

  • 發布日期:111-08-24
  • 發布單位:高雄榮譽國民之家
病人自主權利法宣導1

病人自主權利法宣導1

  生老病死,人之四季,當您的人生卡住時,該如何選擇?保健組曾秋燕組長表示,當我們為自己善終做好準備時,不僅會更珍惜活著的每一天,也能讓生活更安心豁達。

  於111年8月18日邀請高雄榮總家醫科薛光傑主任為長輩們說明何謂「病人自主權利法」,其立法目的為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病人善終權利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保障每個人在5種特定臨床條件下,有知情、選擇、決定權,可以事先獲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可以預立醫療決定、可以拒絕維持生命治療的措施,讓生命回歸自然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