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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養榮民歡迎前來金門榮服處申請鑲牙補助

  • 發布日期:112-02-23
  • 發布單位:金門縣榮民服務處

為維護公費就養榮民長者口腔功能健康,輔導會提供鑲牙補助經費,以減輕裝置假牙醫療費用負擔,提供長者適切的服務及生活照顧,維持基本生活品質與尊嚴。

一、榮民鑲牙補助對象:須為公費就養榮民方可申請,一般榮民無法申請。

二、鑲牙補助申請作業:

  1. 登記:公費就養榮民於鑲牙前,應先向金門縣榮民服務處(以下簡稱榮服處)辦理登記。如當年度鑲牙人數過多,致當年度預算不足時,依序遞延至次一年度補助。

  2. 自行前往全民健康保險合約醫療院所鑲牙,並檢具榮民身分證件、全民健康保險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三個月內有效)、全民健康保險合約醫療院所開立之當年度收據正本(該院所收據若無標示「印花稅總繳」字樣,請於收據背面貼足本次實際鑲牙費用千分之4之印花),向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鑲牙補助。

  3. 鑲牙費用覈實補助:

    1. 全口假牙(指上、下顎均無牙之鑲牙):每人每口最高補助新臺幣四萬元,每四年得申請一次。

    2. 非全口假牙:每人每口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每二年得申請一次。

    有需求之就養榮民歡迎踴躍申請,有任何疑問,請來電諮詢承辦人陳先生,金門縣榮民服務處電話332062轉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