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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會近日修正「重大災害救助」申請作業要點

  • 發布日期:111-12-09
  • 發布單位: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重大災害救助申請作業要點(111.11.17修正)

重大災害救助申請作業要點(111.11.17修正)

輔導會近日修正「重大災害救助」申請作業要點,摘要重點如左圖:

另,修正後規定自11211日起生效,事故發生日於1111231日前仍以現行作業要點辦理,如:112110日前往申請,但事故發生日為1111225日,仍以現行作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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