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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

  • 發布日期:112-11-16
  • 發布單位: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S)

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S)

為強化我國因應氣候變遷的韌性,政府分階段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自112年起進入第3期,從溫室氣體的減緩,走向與環境調適並重,以促進社會、經濟及環境永續發展。

陳揆:透過跨部會、跨領域合作及全民共同參與 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年)」

日期:112-10-19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19)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環境部「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年)」報告後表示,為應氣候變遷衝擊,我國自民國102年起分階段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迄今已進入第三期,預計投入經費4,116億元,執行126項工作項目。院長強調,這些工作需要跨部會、跨領域合作及全民共同參與,才能成功;後續也請各部會務必與地方政府合作,攜手強化國家整體因應氣候變遷的韌性,促進我國社會、經濟及環境的永續發展。

陳院長指出,受全球暖化影響,各地極端天氣發生頻率持續增加,112年全球溫度是工業革命以來最高,臺灣近50年來的年均溫亦呈現增加情況。有鑑於此,相較於過往比較偏重於溫室氣體減緩的工作,國際間也越來越重視應同時推動和落實調適的策略。至於調適的工作就需要透過跨部會、跨領域合作及全民共同參與,才能夠成功,也才能將氣候變遷所帶來的生存危機、自然環境劣化的威脅降至最少。

陳院長強調,我國因應氣候變遷衝擊,分階段推動調適的工作,自民國102年迄今,已進入第三期行動計畫;本期預計投入經費4,116億元,共計126項工作項目,藉此提升我國環境調適能力、強化脆弱族群調適韌性,以及城鄉地區導入多元調適策略,並強化水資源系統管理等,這些計畫都相當重要。

陳院長指示各部會後續務必與地方政府合作,強化氣候變遷的公民意識、全民教育和人才培育,提升國民、事業、團體參與的責任,以強化國家整體因應氣候變遷的韌性,促進我國社會、經濟及環境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