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推到:facebook

「公務機關使用生成式AI相關管理規範」

  • 發布日期:114-02-14
  • 發布單位: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一)為推動臺灣進入AI全面應用的時代,在兼顧開放精神及法治原則下,請各部會以數發部「AI產品與系統評測中心」為基礎,參考「公部門人工智慧應用參考手冊」和善用「政府語言模型試用環境」,研議資料治理、發展相關AI應用及評測規範,讓政府能夠提供給民眾更便捷、準確、安全的服務;並請數發部提供各部會諮詢與相關協助。

(二)行政院已宣布公務機關立即全面禁用DeepSeek AI服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應督導「資通安全管理法」所明定的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比照辦理,以確保國家資通安全(按資通安全管理法定義「資通安全」:指防止資通系統或資訊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以確保其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三)為因應新型態數位服務延伸之新興資安風險,請數發部以院函行文各公務機關,再次要求各公務機關須遵循「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公務用的資通訊產品一律不得使用大陸廠牌,且不得安裝非公務用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