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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票註記「抗傳即拘」? 假檢警詐騙的起手式

  • 發布日期:114-10-14
  • 發布單位: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假拘票註記「抗傳即拘」

假拘票註記「抗傳即拘」

 

 

 

近期案例:南部許姓女子接獲自稱苗栗郵局經理來電,稱有人持其證件開戶,轉接假警方視訊,索取證件並傳送假拘票,聲稱「抗傳即拘」。許女察覺拘票格式錯誤,經查證識破,雖無損失,但個資已洩露。

案例詳見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

https://165.npa.gov.tw/#/article/C/1709

 

刑事警察局指出傳票、拘票等強制處分司法文書係交由執法人員、司法警察執行送達或拘提逮捕,絕不會用傳真或LINE傳給民眾。
從本案例的假拘票(如圖示)中發現,拘票格式及內容均有錯誤,且在詐騙過程中,詐團人員假冒機關身分佯稱他人持用雙證件企圖開戶、是否有委託授權、轉接警方查證、安排線上視訊製作筆錄、以傳真或LINE傳送傳票或拘票、抗傳即拘、偵查不公開…等程序或話術,均是詐騙的套路及起手式!

民眾接獲這些徵候的電話時,即使可疑來電能說出個人資訊,也應切莫慌張,冷靜想想,先掛斷來電,再直接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110求證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