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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暨檔案複製收費標準

  • 發布日期:112-10-25
  • 發布單位: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1、專責服務人員,提供電話接聽、諮詢服務。
2、提供檔案顧客現場諮詢服務,並協助(指導)檔案目錄查詢。
3、設置電子信箱(vsdty0903@mail5.vac.gov.tw),提供網路諮詢服務。

4、提供檔案應用申請服務。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
            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
◎服務電話:(03)4375863機205
公文檔案查詢(聯結) 

https://near.archives.gov.tw/cgi-bin/near2/nph-redirect?rname=simp_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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