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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榮服處拜會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鼓勵退除役官兵務農及權益維護

  • 發布日期:111-03-15
  • 發布單位: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本處徐偉光處長(右2)拜會桃園市農業局郭承泉局長(左2)

本處徐偉光處長(右2)拜會桃園市農業局郭承泉局長(左2)

本處為鼓勵青壯退除役官兵務農,14日下午由徐偉光處長偕同就業站服務團隊拜會桃園市政府農業局郭承泉局長,雙方洽談退除役官兵加入農保等資訊與業務交流,期能建立專責聯繫窗口,後續安排訪視有務農意願之退除役官兵,協助農業就(創)業。

農業局局長表示,過去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規定,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參加農保,然軍保給付屬於社會保險老年給付,退除役官兵務農無法參加農保及農退儲金,因此農委會於去年底增訂條例第5條之1,放寬50歲以下已領取軍保退伍給付,未領取退休俸之退伍軍人,實際從事農業工作可申請參加農保,以保障晚年經濟生活安全,且配合農委會推動四大農民福利措施,農民投保3成自付額由桃園市府編列預算補助,設籍桃園退伍軍人投保享有同樣福利。

處長表示,因應農業產值提升,不少退除役官兵有務農的想法,藉由條例增訂及市政府補助自付額,提升退除役官兵務農意願,並且農民學院辦理之農業課程,可透過輔導會職業訓練補助申請,以減輕就業負擔、安心農業經營,歡迎有意願務農之青壯退除役官兵與榮服處就業站聯絡(電話:03-4375863轉111、13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