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領退休俸人員114學年第1學期子女教補費申請注意事項
一、子女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請先洽就讀學校申請繳納全額學費,即日 - 10/25日前檢附1.申請表、2.學校繳費收據(或就學貸款申請書或信用卡轉帳明細)、3.註冊通知單及4.戶口名簿影本(第1次申請時繳驗)向榮服處提出申請(可臨櫃、郵寄或線上申辦)。 二、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5,000元,不影響教補費申請。 三、本方案基於政府學雜費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學生若同時具有各類就學費用減免辦法或其他部會助學補助等方案之資格,得依當事人意願自行擇優擇一辦理。 四、私校請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00元,務必確認學雜費繳費單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的欄位為0元,才可辦理教補費申請。 五、子女有打工,2月-7月份平均薪資不得超過最低基本薪28,590元。 六、歡迎使用榮民子女教育補助、就學補助及獎學金線上申辦系統(含申請表下載):https://vsap.vac.gov.tw/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