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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藥品分級制度》,正確用藥安全宣導

  • 發布日期:114-09-22
  • 發布單位: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松柏堂衛教住民認識藥品分級制度

松柏堂衛教住民認識藥品分級制度

我國藥品依其安全性分為三級,分別為處方藥、指示藥與成藥。
       「處方藥」需由醫師診斷,開立處方箋,再由藥師調劑給藥、指導用藥方法及注意事項,且不得在大眾媒體廣告,這類藥品的危險性較高或有可能發生嚴重副作用,必須由醫師評估開立處方箋後才可以使用。例如:一般的降血糖、降血壓、降血脂、抗生素及安眠鎮靜劑的藥品等。
       「指示藥」是民眾可自行在藥局購買,但須經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並依仿單 (說明書)方法使用,這類藥品的安全性比處方藥高,藥性也較溫和。一般在藥房、社區藥局內販售,包裝上都印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的標示。例如:綜合感冒劑、維生素及皮膚外用藥等。
       「成藥」則不需醫藥專業人員指示,可自行購買,但使用前應閱讀外盒或仿單,這類藥品藥理作用較緩和,常見的成藥有曼秀雷敦軟膏、綠油精、白花油、撒隆巴斯等。
        鼓勵長輩們應配合醫囑正確使用您的用藥,以達到有效控制症狀。如果有任何問題應諮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