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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安養、養護

  • 發布日期:114-11-25
  • 發布單位: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公費:

申請就養手續

一、申請條件及地點:
(一)應具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2條規定之退除役官兵身分,且無第32條(停權)情形。
(二)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4條,且無第5條、第6條規定情形者,得申請公費就養:
 1.服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身心障礙。
 2.前款退伍除役後,其身心障礙(中度以上)情形惡化。
 3.前二款以外身心障礙。(1~3款身心障礙應先報本會鑑定符合就養基準)
 4.年滿61歲。
(三)向居所地榮服處申請辦理。
二、申請就養檢附文件:
申請書、退休給付及公勞保給付、綜合所得稅籍資料清單、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戶查詢清單、健保歷史紀錄及其他相關資料(含海外資料)。
三、申請放棄就養手續:填具切結書後自申請次月1日起停止就養;經停止就養後,榮民仍可依其需求及意願,重新檢證申請就養。
四、就養安置辦法相關規定:
(一)第4條:「退除役官兵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1、服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身心障礙。2、服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身心障礙,退伍除役後,其身心障礙情形惡化。3、前二款以外身心障礙。4、年滿61歲。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身心障礙之退除役官兵,應經鑑定符合身心障礙就養基準。」
(二)第5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所定退除役官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一、在臺灣地區無戶籍或經戶政機關依戶籍法規定為遷出登記。二、具有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三、支領政務、公、教、警、公營事業月退休 (職) 金。」
(三)第6條:「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所定退除役官兵申請安置就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
1.在臺灣地區無戶籍或經戶政機關依戶籍法規定為遷出登記。
2.具有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
3.現有固定職業。
4.申請人與配偶年度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超過當年直轄市、臺灣省與福建省中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限額之平均數額,且子女成年具謀生能力。
5.申請人全家人口年度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超過當年直轄市、臺灣省與福建省中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限額之平均數額。
6.申請人或配偶經營事業或開設商號聘有員工。
7.支領政務、公、教、警、公營事業月退休 (職) 金或軍職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在臺支領大陸半俸。
8.申請人及其配偶所有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現值依稅捐機關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所列現值合計超過新臺幣650萬元。但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或其他因公用或公益目的提供政府機關或公法人無償使用,致所有權人無法使用收益之土地,不列入計算。
9.經政府轉介至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公費收容。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告之中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限額,超過當年直轄市、臺灣省
與福建省公告之中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限額之平均數額者,依其公告之限額辦理。

自費:

不論申請安養或養護,申請人都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 領有本會發給之**「榮譽國民證」**。

  2. 未安置公費就養

  3. 有能力負擔應繳之費用


🔍 資格差異比較 (依入住類型)

類型 適用對象 身體/心智狀況 額外條件
自費安養 (自理生活) 年滿 61 歲 📌 身心狀況正常、無法定傳染疾病、自行料理生活起居,不須他人照顧者。 1. 年滿 61 歲。 2. 在台無配偶,或配偶同意切結(特殊情形可自行切結)。 3. 無子女或子女成年具謀生能力。
自費養護 (失能/智) 失能(智)榮民 📌 須長期養護或長期照顧,經醫院鑑定失能自理困難或中度以上失智症 1. 須經醫院鑑定證明須長期養護。 2. 須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鑑定屬中度以上失智症。

共同排除條件:

兩類申請者皆不得患有精神病、法定傳染疾病、24 小時抽痰之植物人或有住院醫療需要者。經治療不具傳染性者,得檢具證明再提申請。


📝 入住申請流程與聯絡資訊

不論申請安養或養護,流程皆相同。

流程步驟

  1. 📞 電話登記制: 採電話登記,將依登記順序,依序通知申請者繳交相關資料。

  2. ✉️ 繳交資料與審核: 經承辦人通知後,相關入住必要資料及體檢表可寄或親送至本家,以利進行資料審核評估。

  3. ✅ 通知入住: 如經評估合於入住資格者,本家將發函及電話通知,請於一個月內完成入住手續之辦理。

應檢附資料

  • 自費入住申請書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榮眷證影本 (榮眷)

  • 近 3 個月內體檢表

  • 巴氏量表

  •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 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聯絡資訊

項目 內容
承辦人 林社工
電話 03-8223111 #504
傳真 03-8223152
地址 花蓮市府前路 29 號